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2018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有序进
行,根据《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时间
学生在3月2日至3月7日期间提交学位论文。逾期不提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今年学位论文盲审,不再进入论文工作的后续环节,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二、论文书写格式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统一按《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中有关要求撰写。
三、论文提交地点
统招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所学专业(类别)提交至各相关培养单位,具体地点及联系人员如下:
学院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基础医学院 |
湾里校区实验大楼A316 |
熊老师 |
87118010 |
临床医学院 |
附属医院综合大楼25楼教学办公室 |
何老师 |
86361514 |
药学院 |
湾里校区实验大楼C407 |
吴老师 |
8711812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
吴老师 |
87118732 |
计算机学院 |
湾里校区实验大楼B307 |
彭老师 |
87118863 |
岐黄国医书院 |
抚生校区综合楼1003 |
陈老师 |
86517025 |
人文学院 |
湾里校区人文学院办公室 |
谈老师 |
87118682 |
健康养生所 |
阳明校区健康养生研究所 |
叶老师 |
87119896 |
四、论文评阅办法
1.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校发[2013]36号)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外省专家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按5%-10%的比例抽查并组织外省专家盲审,其它论文盲审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春季学期抽查外审的硕士学位论文计30篇(名单详见附件)。
2.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制,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中“双向匿名”评阅要求,去掉致谢、个人简介等一切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将2018届博士学位论文及抽查外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于3月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论文提交份数
统招硕士研究生:纸质版一式两份;硕士同等学力人员:纸质版一式三份;统招博士研究生:纸质版一式五份。导师亲笔填写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阅表》,由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稿)时一并提交,否则不接收提交的论文。
六、学位论文检测
(一)检测范围
完成并提交培养手册,经导师评阅同意推荐申请参加博(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都应参加重复率检测。保密论文请作者自行做好脱密处理。
(二)检测要求
1.博(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在论文送审前由各学院进行检测。
2.待检测学位论文为论文的主题部分和综述等。
3.实行分学院限量检测。各学院要指定专人使用该系统,并对系统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向媒体扩散,并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4.检测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研究生院单独向各学院专门负责人分发。
(三)检测结果处理
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时,对检测结果作如下规定:
1.可预答辩、送审的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不超过15%者,博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不超过10%者,可申请参加本次送审和预答辩。
2.有轻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机检重复率博(硕)士学位论文>10%(15%)且≤2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到上述标准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有重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机检重复率博(硕)士学位论文>2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检测,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4.学位申请人员提交不同于预答辩、送审论文纸质版的电子版进行检测,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我校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把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严审研究生毕业资格,严查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未按培养方案完成各个培养环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未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要求的研究生,一律不能进入论文评阅和答辩,不能提交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事宜。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提请研究生导师敦促研究生按时提交学位论文,以避免逾期不交论文而影响正常毕业情况的出现。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外审抽查硕士研究生名单(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