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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日期:2023-03-28   

各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硕士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条件。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中药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保证不少于12个月的专业实践,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保证不少于7个月的专业实践,时间安排在第二、三学期,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专业实践规定学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1级中药学、药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审核时间

  2021年3月28日——4月26日

  三、审核流程

  学生端:4月16日前研究生通过学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按要求填好后保存、提交,等待导师审核。

  导师审核:4月21日前导师通过帐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导师”——“学生培养指导”——“专业实践信息审核”进行审核。

  学院教学秘书审核:4月26日前通过帐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实践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信息审核”对内容进行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进入答辩环节。各培养单位于4月28日之前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附件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附件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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