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期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现将有关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一、个别班级4月3日至5日原已安排的课程,请相关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教师服务管理→调、停、补课管理)调整到其他时间补上。
二、同一门课程如存在多位教师授课,请注意相互间衔接,避免造成脱节。
请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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