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论文管理 >> 正文
关于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或学位论文不公开的通知
日期:2023-10-0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和《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将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或学位论文不公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密范围及要求

1. 申请涉密的研究生是指直接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教学、科研项目、任务等工作,或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较多国家秘密事项的在读研究生。

2. 申请涉密的学位论文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导师原则上应当是涉密人员。

3. 研究生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选题时,应尽量避免涉密题目。对可能涉及各级、各类秘密的,应尽可能做去密处理,去密处理时一般应去掉应用背景,与保密项目相关的技术指标和关键数据,使论文变成纯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达到可以公开发表。对于技术和方法的保密,应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而不是把学位论文变为保密论文。确实无法避免涉密题目国家秘密,可按《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提出申请,填写附件表格和承诺书

4.确认涉密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后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本培养单位,培养单位需充分审核涉密的必要性,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签字盖章),导师、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各留一份。

二、不公开范围及要求

1.如来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未定密级、未涉及国家秘密,但研究成果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或涉及理论、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或论文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签署了保密协议),且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可申请不公开学位论文,但不超过2年。申请了不公开的学位论文不上网公开,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公开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汇总不公开论文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会议决议(签字盖章),导师、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各留一份。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审核不公开论文申请的必要性和数量,所有申请保密和不公开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外审及各级抽检,一旦学位论文出现问题,将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21〕2号)进行处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或不公开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5月8日,超过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联系人:程紫君,胡雪笛,联系电话:87118632。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附件3:《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公开申请表》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