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开展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2019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时间
学生在3月4日至3月8日期间提交学位论文。逾期不提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今年学位论文盲审,不再进入论文工作的后续环节,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二、论文书写格式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统一按《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中有关要求撰写。
三、论文提交地点
统招研究生根据所学专业(类别)提交至各相关培养单位,具体地点及联系人员如下:
学院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医学院 |
湾里校区实验大楼A316 |
熊老师 |
87118010 |
临床医学院 |
附院综合大楼25楼教学办 |
何老师 |
86361514 |
药学院 |
湾里校区实验大楼C407 |
吴老师 |
8711812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管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
吴老师 |
87118732 |
计算机学院 |
湾里校区实验大楼B307 |
彭老师 |
87118863 |
岐黄国医书院 |
抚生校区综合楼1003 |
陈老师 |
86517025 |
人文学院 |
湾里校区人文学院办公室 |
陈老师 |
87118682 |
健康养生所 |
阳明校区健康养生研究所 |
叶老师 |
87119896 |
四、论文评阅办法
1.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校发[2013]36号)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及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外省专家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按5%-10%的比例抽查并组织外省专家盲审,其它论文盲审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春季学期抽查外审的硕士学位论文计30篇(名单详见附件)。
2.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制,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中“双向匿名”评阅要求,去掉致谢、个人简介等一切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将2019届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人员论文以及抽查外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于3月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论文提交份数
统招硕士研究生:纸质版一式两份;硕士同等学力人员:纸质版一式三份;统招博士研究生:纸质版一式五份。导师亲笔填写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阅表》,由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稿)时一并提交,否则不接收提交的论文。
六、学位论文检测
(一)检测范围
经导师评阅同意推荐申请参加博(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都应参加重复率检测。保密论文请作者自行做好脱密处理。
(二)检测要求
1.博(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在论文送审前由各学院进行检测。
2.待检测学位论文为论文的主体部分和综述等。
3.实行分学院限量检测。各学院要指定专人使用该系统,并对系统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并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4.检测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研究生院单独向各学院专门负责人分发。
(三)检测结果处理
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时,对检测结果作如下规定:
1.可预答辩、送审的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不超过15%者,博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不超过10%者,可申请参加本次送审和预答辩。
2.有轻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机检重复率博(硕)士学位论文>10%(15%)且≤2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到上述标准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有重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机检重复率博(硕)士学位论文>2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检测,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4.学位申请人员提交不同于预答辩、送审论文纸质版的电子版进行检测,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我校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把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严审研究生毕业资格,严查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未按培养方案完成各个培养环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未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要求的研究生,一律不能进入论文评阅和答辩,不能提交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事宜。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提请研究生导师敦促研究生按时提交学位论文,以避免逾期不交论文而影响正常毕业情况的出现。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外审抽查硕士研究生名单(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