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 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学位[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2.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即学位点所在的院、所或科研平台等),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为了保证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请于2023年4月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70494723@qq.com。
联系电话:87118632,联系人:程紫君,胡雪笛。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
附件2: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撤销和增列学位点汇总表
附件3:学位授予单位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4: 江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