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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通知
日期:2015-09-24   

关于转发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博士生:

为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医药传统文化,全面展现中医药研究领域博士生(含在站博士后,以下同)的研究水平与创新成果,加强博士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培育新一代中医药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中华中医药杂志》社联合主办,安徽中医药大学承办的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于2015628日正式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展示中医药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搭建大范围、高水平、深层次的交流平台,调动博士生开展学术创新的积极性,加强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提升博士生培养水平,促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培育新一代中医药研究领域领军人才。
二、评选对象、论文范围、论文语言及奖励方案
评选对象:中医药相关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撰写的论文。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本专业具有较高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优秀论文,表彰并奖励获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及指导老师。

论文范围:与中医药(中医、中药、针灸、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等)有关的传统文化研究、理论研究、文献研究、临床研究、实验研究及多学科研究中中医药的创新性成果。

论文语言:中英文。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医文化,传播科技成果,促进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鼓励中英文分别投稿。

奖励方案:一等奖1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 000元;二等奖2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 000元;三等奖6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 000元。奖金由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提供。

三、评选方式

1.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设立了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论文评审。评审委员会从评审专家库产生,有关专家是由中医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杂志》社、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及相关单位推荐。

2.评选标准参照教育部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进行。论文经评审委员会初审、盲审、中期评审、现场答辩4次评选,确定获奖论文的名单。

3.“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官方指定网站为《中华中医药杂志》网站(http://www.zhzyyzz.com),网上将及时刊登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信息。

4.各有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可组织初评,并统一报送。博士生导师可直接推荐参评论文,每位导师限推荐2名学生参加。

5.参评论文请于20151128日前发送至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指定邮箱:1218tcm@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作者姓名+岐黄杯

四、论文要求

1.论文语言:中英文均可(英文论文需提交中文翻译);2.所提交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建设性、前瞻性、原创性;3. 获奖论文将在《中华中医药杂志》正刊上刊登,参评论文视作《中华中医药杂志》的投稿,谢绝一稿多投;4.论文字数以5 000-6 000字为宜,同时提交200-300字中英文摘要,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华中医药杂志》投稿须知5.参评论文请提交论文(word版)及投稿作者情况表(附件1的电子稿及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上传至邮箱1218tcm@vip.163.com;并另提供纸质版论文和报名表(附件24份,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寄至《中华中医药杂志》社;6.每篇论文须交纳200元审理费;7.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全国中医药博士生学术论坛初步定于20164月在安徽中医药大学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获奖的优秀论文将在20165月《中华中医药杂志》第5期上正式刊出;3.获奖论文刊登时,主要内容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变更或删减。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路甲四号《中华中医药杂志》社,邮编:100029

电话(传真):010-64216650

联系人:张燕崔一鸣闫志安

   E-mail1218tcm@vip.163.com

网址:www.zhzyyzz.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

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

《中华中医药杂志》社
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办公室
20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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