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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日期:2022-12-29   

 

为确保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选拔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负责对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学院应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中医学、中药学、中医等3个专家考核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组长和不少于4名博士生指导教师、2名秘书(相关学科和研究生院各1名)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初审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材料复审与组织面试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5人,其中中医学一级学科不超过10人,中药学一级学科不超过10人、中医领域(专业学位)不超过5人。

三、复试要求

1.复试材料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外语水平证书原件、申请中医专博考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需提供正在规培证明),于2023年1月4日9:00—17:00携带以上材料到我校湾里校区研究生院楼202室进行现场确认

2)在报名系统里填报为“定向”培养的,应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2.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1)学术水平考查

考核范围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含学术潜力)三个模块,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专家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由研究生院对考生填报的《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以及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我校医务所组织安排体检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关注体检相关事项,并按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

1.资格初审合格并进入复试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我校各招生院部指定的时间和形式进行面试考核。我校综合考生考核情况,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以考生的网上报考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考生在复试前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或学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或学科报研究生院,并由研究生院在录取之前更改。

3.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时或之前转入我校;拟录取的非应届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档案必须在2023年9月20日之前转入我校。

五、违规处理

1.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工作

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监督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1,电子信箱:jxtcmijw@sohu.com。

七、其他

1.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态,确保如期应试。

2.若导师2023年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了2名博士研究生,则该导师2023年不再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1-87118630(王老师、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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