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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2022-05-13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不断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等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招考”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具体工作由挂靠在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督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各二级学院成立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本学院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二级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成员名单(复试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成员包括该学科进入复试考生的博士生导师,如博士生导师有事不能参加者,由二级学院领导或由二级学院领导选派其他博士生导师代其参加),于5月19日之前报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总计划招生数为71名(含4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和1名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专项计划)。“申请-考核”制已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普通招考”招收博士研究生共51名,其中中医学(学术型)10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中药学(学术型)11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名)、中医(专业型)30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各院部按照不低于学校基本分数线的要求(详见下表),并结合本学科各专业考生初试总成绩,各院部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分别按招生方向(领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如果按照比例出现小数位,则按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确定复试名单人数;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的分数,分别由高到低先后依次排序;如果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的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

各院部于5月15日之前,将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外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5月19日之前提供复试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提交,详见附件1。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分数线

招生类别

专业名称

总分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学术型

中医学(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70

≥50

≥60

≥60

学术型

中药学

≥165

≥45

≥60

≥60

学术型

中药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45

≥40

≥45

≥50

专业型

中医(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45

≥45

≥50

≥50

2.复试形式及内容要求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远程平台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复试考核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决定。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

考核范围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30%)、专业基础(30%)、科研能力(含学术潜力40%)三个模块,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专家审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学术水平考查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语要说明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对考生填报的《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以及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复试时可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检工作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2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由拟录取的考生在其居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考生须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体检报告扫描,用“拟录取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jzyjszsb@163.com,由我校医务所审验核查,对体检结果存在问题者,通知考生进行复检。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

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分别按招生方向(领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实行同类单独择优录取。

2.报考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以考生的网上报考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或学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或学科在录取之前更改。

3.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时或之前转入我校;拟录取的非应届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档案必须在9月10日之前转入我校。

4.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和1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二级学院或学科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包括但不限于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由候补拟录取的考生依次递补。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5.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可进行调剂,具体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执行。

五、监督工作

复试工作中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监督举报电话:0791-87118630,87118809,电子信箱:jzyjszsb@163.com和jxtcmijw@sohu.com。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形式

考生范围

负责部门

5月20日

9:00-16:00

资格审查

网上

远程

进入复试名单考生

二级院部、研究生院

5月21日

5月22日

9:00-17:00

复试

网上

远程

资格审查合格、

获得面试资格考生

二级院部、研究生院

5月25日

9:00-16:00

调剂申请

网上

远程

已经被拟录取,但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的中医(专博)考生

研究生院

复试合格、调剂申请成功,调档时间待定,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拟录取考生

研究生院

七、疫情防控要求

复试考生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八、违规处理

1.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情况

未尽事宜及本方案,由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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