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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日期:2021-03-28   

为了尽量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做到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选用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远程复试,并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因此我院为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订以下复试实施细则。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参与复试。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复试及评定成绩,写出评语,拟定拟录取名单。

  1. 复试要求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及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情况,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不低于国家线,并且各专业进入复试名单按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1.达到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入复试的名单按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药学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

3.按招生计划数的一般不低于120%且不高于150%的比例,确定复试的差额比例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总分成绩有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复试。

(三)复试方式组织

1.复试方式。为了尽量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做到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选用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远程复试,并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技术保障。由学校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和教务处协同研究生院,做好各招生院部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培训和应急保障。

3. 组织管理。在确保符合学校对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下,由各招生院部制定相应的复试方案,但对同一专业只能采用同一复试方案,各专业的复试方案中要充分体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的“提交面试材料”栏中,按要求上传以下有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的图片(格式:jpg、jpeg、pdf、doc或docx):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3.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江西中医药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

5.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专项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义务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证件。

四、复试日程安排

第一批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一志愿及第一批调剂生的复试时间

105600中药学

2021年3月30日8:30

105500药学

2021年3月31日8:30

100800中药学

100701 药物化学

100702 药剂学

100703 生药学

100704 药物分析

100706 药理学

2021年4月01日8:30

第二批及之后复试日程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

四、复试主要内容(复试成绩总分350分)

专业课考试和外国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外国语测试一并在远程复试的过程中进行。

1.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3.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50分。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培养潜力等情况。

五、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成绩算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425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

3.复试时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国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我校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对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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