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制定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按学校要求,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导师组。
二、复试要求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及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情况,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不低于国家线,并且各专业进入复试名单按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1.达到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入复试的名单按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2.第一志愿报考岐黄国医书院。
3.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1.2确定复试名单(36名),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复试方式及组织
1.复试方式。为了尽量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做到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选用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远程复试,并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技术保障。由学校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和教务处协同研究生院,做好各招生院部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培训和应急保障。
3. 组织管理。在确保符合学校对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下,由各招生院部制定相应的复试方案,但对同一专业只能采用同一复试方案,各专业的复试方案中要充分体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四)复试内容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考试、外国语测试、体检等。
2.专业课考试和外国语测试在复试的面试过程中进行,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5分钟。复试成绩的满分为35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1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具体要求
1.专业课考试和外国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外国语测试一并在远程复试的过程中进行。
(1)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另岐黄国医书院对学生要求为:系统学习过并掌握了四大经典的基本知识。
(2)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2.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50分(含临证技能测试50分)。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培养潜力等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各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录音录像,如实填写我校《研究生综合测试记录表》和《研究生综合测试评分表》,记录要求完整、详实,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录音录像由各招生院部存档五年备查;
(3)复试专家组的每个成员须对综合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具体评分;
(4)由复试工作小组将分数统计后的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三、工作流程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以及其他可用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在复试前需如实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见附件)一份,并在入学时将带有盖章的原件交给辅导员。
2.线上远程复试流程。严格按照“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流程和书院要求有序进行。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8:00-12:30、13:30-18:00,考生随机分组进入考场考试,提前半小时进入系统相应考场候考,测试音、视频功能,检查核验考生信息。
(2)复试安排:测试分为外国语测试、专业课考试、临证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系统发题,考生口述答题。
四、录取工作
1.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选拔,按专业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425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
3. 若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中,最后一名的总成绩有相同分数者,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根据复试的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考试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对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监督复议
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复试工作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
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1。
电子信箱:627209462@qq.com
六、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熟悉《江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七、违规处理
1.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电话:0791-86517025、18879150756、13672227967、19979071618
联系人:聂老师、郭老师、丁老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