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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2020-06-29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20年普通招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统招博士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2020年统招博士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具体工作由挂靠在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督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对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二级学院成立2020年统招博士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助研究生院做好院的统招博士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各二级学院(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提出)的博士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于629日之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博士研究生试成绩,复试人数一般不高于实际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按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详见下表),确定复试名单;如果按照150%的比例出现小数位,则按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确定复试名单人数。

 

专业类别

总分

英语分数线

专业课1

专业课2

中药学

≥208

40

69

60

中医学

≥195

≥45

55

65

中药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62

28

58

56

中医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52

≥35

51

54

2.复式采用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了尽量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做到博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选用教育部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远程复试。考生要提前安装相关设备并熟悉操作(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自己的个人账号登录),《考生操作手册》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3.复试内容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复试考核的总成绩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与分值分配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决定。

1)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

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成员包括该学科进入复试博士生导师,如博士生导师有事不能参加者,由二级学院领导或由二级学院领导选派其他博士生导师代其参加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术水平考查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语要说明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各二级学院或学科应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复试时可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考生体检工作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0年复试体检,由录取的考生在其居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考生须在2020年8月25日之前,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我校医务所(jzdyws@126.com),由我校医务所审验核查,对体检结果存在问题者,须通知考生进行复检。校医务所将所有考生体检结果汇总后发至研究生院(jzyjszsb@163.com),考生入学后由本人将体检报告的原件交给辅导员。

三、录取工作

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实行单独择优录取。

2.若录取考生的体格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按照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递补。

3.报考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以考生的网上报考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或学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或学科在录取之前更改。

4.拟录取应届硕士生,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时或之前转入我校拟录取非应届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档案必须在9月20之前转入我校。

5.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和1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二级学院或学科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由候补拟录取的考生依次递补。网上公示无异议,方可录取。

四、日程安排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中药学、中医学2020年6月30日9:30-20:30请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5:00—20:30请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各学科(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模拟测试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5:00-1700。

五、考生准备

1.准备好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院部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的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双机位的视频效果,如图1所示。

1 双机位的视频效果

“第一机位”(镜头一)用于考试,在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音、视频源;“第一机位”建议用带有音、视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

“第二机位”(镜头二)用于监控考试环境,在考生侧后方。“第二机位”建议用手机,需提前下载最新版“学信网”APP。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且空间独立。

5.与复试内容无关的必要文具(空白纸张和笔等)。

6.按照招生院部要求准备好其他相关材料。

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设备,以及软件、硬件和网络条件,按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线上复试。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或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6.复试正式开始前,考生首先须将第二机位360度水平旋转摄像头,向考官展示考场的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7.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保持在摄像头的正前方,不得随意移动,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期间如考生端或复试导师组端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需重新登陆、暂缓复试,但已考过的内容成绩有效。暂缓期间保持手机能正常通话,以便招生院部及时与考生联系。

七、违规处理

1.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工作

复试工作中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全程录音,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监督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1,电子信箱:jxtcmijw@sohu.com

九、其他情况

未尽事宜,由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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