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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8   

各相关培养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保证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二、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外国语水平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及学位授予申请阶段。但需查看本人课程(含学科综合水平)成绩是否全部通过,今年11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导师安排,具体要求见附件1),次年6月底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由导师安排,具体要求见附件2),完成研究生系统中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相关内容,导师可由各相关培养单位推荐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答辩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执行,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开题到完成学位论文不少于一年。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在答辩前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要求以江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五、请于2023年10月7日-10月28日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备案表》(一式三份,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审核),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文献、开题、中期、教学 实践等所有培养环节需在提交盲审学位论文前完成,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盲审,逾期未提交完成,后果自行负责。

七、在提交学位论文盲审前,需将剩余学费全部交清,否则不予以受理学位申请。

附件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附件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4:江西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备案表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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