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整体提 高,拓宽研究生学术交流渠道,学校资助研究生境外访学交流学习,前往本学科领域的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进修、研究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现对其出国访学期间研究生培养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研究生申请出国访学应满足资助对象基本条件,已经完成研究生阶段的理论课程学习,理论课程成绩优秀(平均80分及以上)。如因特殊原因未修完研究生理论课程,导致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等相关问题,由研究生自行承担,且在访学结束后跟随下届研究生重修相关理论课程。如研究生出国访学单位为大学,进行相关理论课程学习者,可申请研究生理论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2.研究生出国访学如有可以获取学分的理论课程学习,所修理论课程须符合研究生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原则上应为培养方案中相关或相近理论课程,理论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由派出学生所在学科、学院认定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和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在访学期间,应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相关要求,如不能按时回国返校参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线上答辩。
4.研究生申请出国访学程序应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办理,并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交流学习资助统计表
附件3: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
附件4: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访学研究总结考核表
附件5: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理论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