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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校内学位英语考点安排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3-04-14   

各研究生:

2023年春季学期校内学位英语考试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在湾里校区知行楼举行,考试时间14:20-16:20,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相关制度,端正考风

舞弊无学位、代考双开除

考试程序

13:50

考生进考场

14:20

考试开始,发放考试试题、答题卡1、答题卡2

14:30

播放听力考试FM75.0

15:30

收答题卡1

16:20

收答题卡2、试题,考试结束

考点安排(30人每考场)

湾里校区知行楼(4栋)

考生要求

1.所有考生携带2B铅笔、橡皮擦、收音机、黑色水笔、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三者缺一不可(已经毕业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生提前30分钟进考点,对号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2.不能将与考试相关资料、手包、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点,只能携带考试所用文具。所有考生请带好口罩。

3.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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