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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18   

                  关于做好2018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我校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我校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江西中医学院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对象是我校已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的2016级和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创新资金的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四)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认真阅读《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下载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章后,于11月30日之前经各班班长汇总,上交至各培养单位(学院或培养院、所),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请详见附件3。

   (二)学院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学院(室、中心)所涉及学科及研究生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形成院级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于12月11日前择优报至研究生院(每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院遴选专家组成2018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项目评审根据课题类别,分成医学组、药学组和综合组,按1:1.5差额评审,宁缺毋滥。

   评审采取面对面PPT立项汇报、答辩,专家现场提问打分的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答辩情况填写《立项答辩评审意见表》进行打分并公布最终得分,按照名次顺序,确定立项名单。研究生应提前做好PPT及相关会审答辩的准备(每人PPT汇报请控制时间在3分钟之内,并准备接受2分钟质询),并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院抽签,按照抽签顺序在规定场所参加立项答辩。研究生院将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将获准立项课题及经费资助意见在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审批立项通过公示的课题,由学校审批立项并予以发文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研究生创新专项资立项项目协议书》。

   三、申报说明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充分认识开展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意义,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8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

   (二)申报工作要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得力,程序完整”,遴选、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真正选出确有创新潜力的研究课题。

   (三)同一位指导教师在同一学科、同一学位层次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学生申报。

   (四)申报材料内容应真实可靠,恪守学术规范。

   (五)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应严格执行研究计划,不得擅自删减研究内容,更改研究方向和目标。确因研究工作需要而须调整部分研究内容和工作具体安排,需经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否则,将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

   (六)创新资金项目完成后,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并取得有价值成果的为合格项目;未能取得有价值成果,或没有按时完成研究计划而又未提交延期申请的为不合格项目。校级课题验收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三年内其指导教师所指导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创新资金项目。

   (七)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每一项创新资金项目给予3400元资助。 

附件1:2018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目申报指南

附件2: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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