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硕士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文件。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2个月的专业实践,时间安排在第二、三学期,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专业实践规定学分。现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9级中药学、药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审核时间
2021年4月27日-5月26日
三、审核流程
学生端:5月16日前研究生通过学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按要求填好后保存、提交,等待导师审核。
导师审核:5月21日前导师通过帐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导师”---“学生培养指导”---“专业实践信息审核”进行审核。
学院秘书审核:5月26日前通过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实践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信息审核”对内容进行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进入答辩环节。各学院于5月28日之前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附件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附件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