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研究生培养基地: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级部分硕士研究生(不含已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研究生培养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即将进入第二阶段(2021年7月-2023年6月),到学校各科研平台、附属单位、联合培养基地等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科研实验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学位论文阶段学习。为切实做好第二阶段的学习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部)通知到各相关学科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重温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等相关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2020级研究生第二阶段的学习计划、安排及具体任务。对于涉及到校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要与联合培养单位及时沟通,确定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单位的报到时间和方式,确保研究生按时、安全报到。
二、研究生到各培养单位报到时如需要出具介绍信,统一由各相关院(部)开出介绍信。介绍信的格式、内容等要求由各院(部)自主决定。
三、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等其他基地医院的研究生在报到前,请到基地管理办公室(地址:青山湖区南钢大道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领取第二阶段学习介绍信。联系人:黄老师,88385205。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好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应主动关心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及时为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有关院(部)、各研究生培养基地应及时统计研究生人数,并将在岗、缺岗(含缺岗原因)情况报研究生院学生科。联系人:黄老师,87114737。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