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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1-07   

 

各相关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集中理论学习即将结束,为保证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专业实践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现就组织我校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1级药学、中药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组织实施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牵头组织实施,加强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组织和管理。

2、工作组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专门人员与实践基地联系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实践实施管理办法。

3、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由学校组织和选派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或传承工作室(见附件1)进行专业实践;

(2)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项目,安排研究生进入企事业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物检验、药物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参与科研或从事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以及其他形式的专业实践。

三、总体要求

1、注意个人安全。研究生外出进行专业实践前,各相关学院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2、保证足够的时间。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药学、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不少于3个部门的轮转,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7个月。

3、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前,需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学习登记表》(附件2),并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交至各相关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4、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期间,登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专业实践情况登记,并上传轮转部门考核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管理-保存-提交)

5、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结束时,经基地导师和基地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返校。

6、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一式三份(附件3),撰写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成果及收获等,完成综合考核实践总结报告。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和综合考核工作。

附件1:《研究生基地汇总表》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学习登记表》

附件3:《江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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