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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研究生科研成果系统填报的通知
日期:2024-11-15   

各在校研究生:

  为全面准确统计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促进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的规范化与数字化,现开展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与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采集要求

  1.采集范围: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往年延期毕业研究生)

   2.采集时间: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3.采集内容: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授权专利、竞赛获奖、学术报告等。

  4.填报方式: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研工-科研成果”菜单内填写相关科研成果内容。

二、数据审核

  研究生院团委、学生科相关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对研究生填报科研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自动进入学校研究生科研成果数据库。研究生科研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

三、其他要求

  1.研究生所申报成果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剽窃他人。严禁弄虚作假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所有成果均须江西中医药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

  3.科研成果的分类、排名等级等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4.研究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和学位授予,今后将以研究生系统中提供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为依据,通过审核后方可生效。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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