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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9-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导 师 评 阅 阶 段:9月6日——9月20

准 备 工 作 阶 段:9月21日——9月24

提 交 论 文 阶 段:9月25日——9月26

各单位整理汇总材料:9月27日——9月30日

预  答  辩  阶 段:101日——10月15日

盲审/准备答辩阶段:1016日——1115

论 文 答 辩 阶 段:11月16日——12月3

申 请 学 位 阶 段:12月4日——12月8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切实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附件: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

                              二○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

工作

阶段

所需提交或领取的材料

完成工作及要求

9月6日

-9月20日

导师评

阅阶段

《导师评阅表》

请导师亲笔填写,由研究生提交学位(毕业)论文(盲审稿)时一并提交,否则不接收提交的论文。

9月21日

-9月24日

准 备 工 作 阶  段

课程成绩单

确认成绩完全,无缺失

中期考核

确认提交完毕

开题报告

确认提交完毕

《备案表》

仅同等学力人员提交

《专家推荐表》

9月25日

-9月26日

提交论文阶段

科研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电子版——网上提交

纸质版——打印,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学位授予信息表》

(电子版+纸质版)

电子版——网上提交

纸质版——导出,打印,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版——1份,复印件

学位论文——盲审稿

(电子版+纸质版)

电子版——网上提交,应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否则,不接受盲审。

纸质版——统招2份,同等学力3份,打印提交,格式参见《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

9月-10月

新华社信息采集

同等学力人员、统招研究生自行到新华社采集

10月1日

-10月15日

预答辩

阶 段

预答辩

建议各培养单位组织

10月16日

-11月15日

盲审/准备答辩阶段

《评阅意见书》

由学校下发,对论文进行修改

《论文答辩申请书》

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学位申请书》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聘书》

5份,答辩委员;各培养单位自制

《论文答辩评分、表决表》

5份,领取空白表格

11月16日

-12月3日

论文答

辩阶段

论文答辩公告

各培养单位公示

论文答辩抽查

由教学督导组抽查

12月4日-12月8日

申请学位阶段

(所有材料完成提交)

《论文答辩评分、表决表》

5份,填写后提交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

2份,填写后提交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份,填写后提交

《学位申请书》

2份,填写后提交

《申请学位简况表》

1份,打印后提交

学位(毕业)论文

电子版提交;博士还需纸质版3份

附:提交毕业和申请学位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材料,材料封面左上角铅笔标注学号,材料内容需要手写体的请用黑色签字笔、水笔进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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