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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5-05-15   

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室、中心):

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即将开始,研究生院今年将继续安排教学督导组对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进行督导,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今年施行答辩后修改制度,现将论文答辩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论文答辩时间

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应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各二级学院、学科组自行组织安排,预答辩时间安排在2015年5月上旬。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为2015年5月5日至6月5日。

2.论文答辩程序

2.1论文答辩正式开始前,由研究生所在院部领导介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姓名、职称、所在单位及职务),宣读对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审核意见和论文评阅意见,并宣布答辩会开始。

2.2答辩会移交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

先由导师简要介绍研究生的一般情况(姓名、年龄、工作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完成学习计划情况,业务及科研能力,在校发表论文情况等)。

研究生报告论文(时间不超过35分钟,不能照本宣读)。

答辩委员会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采用即问即答方式,列席旁听人员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允许后可以提问,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提问结束后,导师、学位申请人及其他人员回避,答辩委员会举行评议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导师对论文的评语。

答辩委员会在对论文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位论文作出评议,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投票后答辩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论文及答辩作出公正的评价,写出书面决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方有效。决议由秘书整理于《学位申请书》上(一式二份),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决议最后须注明学位论文成绩。会议应当有记录。

若论文答辩未获通过,委员们认为可以进一步修改时,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作出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导师、学位申请人及其他与会人员归席,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位申请人和与会者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学位申请人致谢。

各院部领导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论文答辩结束后,由秘书整理好答辩材料及申请学位的其他有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3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4答辩人不得参加答辩组织接待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2.5研究生院及研究生所在院部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可参加答辩会的全过程,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检查,了解答辩情况。

3.通过论文答辩标准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3.1论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2研究课题应在学术上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3能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4对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5论文内容除合乎科学性外,应对研究课题有自己的见解或有新成果,并能实事求是地引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3.6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其它请参考《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及论文答辩暂行规定》。请各院部于答辩后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齐全的材料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语

[首段] (简述论文背景及意义)

[中段]论文特色及创新性成果(不超过4项,要求简明、准确)

1.

2.

3.

4.

[末段]论文工作表明作者在(学科范围)具有……知识,具有……能力。论文……(对论文内容及书写的评价)………。答辩………(评价)…………。答辩委员会表决,(表决结果)同意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年月日

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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