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招生新闻 >> 正文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日期:2023-05-27   


 

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严格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发挥学科和导师的作用,录取高质量高素质的博士研究生。

二、调剂时间

   2023年5月299:00-16:00

三、调剂专业及代码

   中医学100500、中药学100800、中医105700

四、调剂流程

1.拟调剂考生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考生本人及拟调剂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后,原件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

2.研究生院对调剂考生申请进行汇总、初审,招生院部复审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合格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3.调剂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调剂录取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为已被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拟录取且是未被报考导师拟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其他导师;由招生院部按生师比为1:1的比例,在当年上岗且未招生的博导中遴选出具有接受调剂考生资格的导师,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供考生双向选择。

2.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初试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录取专业须为相同专业,且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上岗方向(领域)应相同;

3.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仅可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或领域)。

六、其他说明

经调剂后,若出现指标没有调剂完全则由学校收回,由招生院部统筹二次名额分配,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上一篇:关于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及候补考生体检的通知
下一篇: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