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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23   

根据《关于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226号),为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现就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2.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已获得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二、报名安排

1.学历认证

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按学历认证申请办法进行学历认证,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江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2022年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统计表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中医药继承人专硕+姓名)于202232发送至邮箱jzyjszsb@163.com(邮箱主题为:中医药继承人专硕+姓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先行初审。

2.网上注册

1申请人登录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查看“关于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国家平台操作说明(学员版)”,专业请选择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格式,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此次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学位审核的重要依据。

3)完善采集信息并提交,本人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在信息平台点击“提交申请”,信息中的个人简历请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最后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申请者请按时至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

初审合格者(不合格者我们将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表示初审合格)34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2点至4点)在我校湾里校区研究生院202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再现场缴费后到203办公室采集信息。采集图像时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根据疫情防控规定,现场确认期间到场人员须持健康绿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距离。南昌市以外的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结果和健康绿码方可入校,若因疫情特殊情况,现场确认如有变动,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4.提交材料

1江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1

2身份证复印件1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

4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查询结果(20089月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可不用提交)各1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6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所有纸质材料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三、报名专业

105701中医内科学      105702中医外科学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105704中医妇科学

105706中医五官科学  105707针灸推拿学

105710 全科医学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

1.修读课程参照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课程将通过学习通app进行线上学习,各班上课时间将在现场确认时加的班级群里另行通知,请留意相关通知。

2.课程考试:课程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

3.国家统一考试: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和中医综合水平考试。其中医古文水平考试仅在2022年、2023年开展。相关的考试大纲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后下载。

五、学位申请与授予

1.自通过现场确认之日起,申请人在202312月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可申请进入硕士学位申请后续阶段(开题到申请学位至少一年时间);未通过者,不进入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完成理论学习和学位申请两阶段时间总长不得超过6即申请学位阶段不能超过202712月。

2.符合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的申请人按《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缴交学费并选报导师,所选导师应具有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已独立指导过一届统招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2。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继承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相关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可以撰写师承老师的临证经验等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符合《江西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授予硕士学位。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赣发改收费[2014]373),学费10000/学年(现场确认后进行缴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紫君 王海燕 任小英 徐梦寒;

联系电话:8711863287118630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附件22022年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统计表

附件3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医古文水平考试大纲

附件4.关于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国家平台操作说明(学员版)

附件5:江西中医药大学缴费流程

 

研究生院

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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