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唯一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为省市共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其中高素质人才94名,短缺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短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所有岗位均为编制岗位(其中学校编制90个,附属医院编制13个)。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附件5)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0794.jxpta.com)、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jxtcms.net/)查询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硕士专业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市人社局和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计算方法为: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
对已经通过2019年度卫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程序(时间)的原因,尚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视同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此次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即已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6.执业资格: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事业单位诚信招聘承诺书(附件3)、抚州市2020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17:00止。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稿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及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份邮件的以最后一份邮件信息为准。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4.报名邮箱:zygzrsc@163.com(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四、测评
1.测评由市人社局和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测评形式结合岗位实际,其中医疗卫生岗位为专业面试、教学岗位为说课、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2.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六、体检和考核
1.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无工作经历者实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的3个月内,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八、递补
1.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每个环节操作中按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通过本次招聘最终已聘用的人员,在当年度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94-8222370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794-8330912
附件:1.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
素质人才岗位表
2.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短
缺人才岗位表
3.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4.抚州市2020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
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5.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