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导师评阅阶段:9月6日——9月20日
准备工作阶段:9月21日——9月24日
提交论文阶段:9月25日——9月26日
各学院整理汇总材料:9月27日——9月30日
预答辩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盲审/准备答辩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论文答辩阶段:11月16日——12月3日
申请学位阶段:12月4日——12月8日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附件: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 |
工作 阶段 |
所需提交或领取的材料 |
完成工作及要求 |
9月6日 -9月20日 |
导师评 阅阶段 |
《导师评阅表》 |
请导师亲笔填写,由研究生提交学位(毕业)论文(盲审稿)时一并提交,否则不接收提交的论文。 |
9月21日 -9月24日 |
准 备 工 作 阶 段 |
课程成绩单 |
确认成绩完全,无缺失 |
中期考核 |
确认提交完毕 |
开题报告 |
确认提交完毕 |
《备案表》 |
仅同等学力人员提交 |
《专家推荐表》 |
9月25日 -9月26日 |
提交论文阶段 |
科研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
电子版——网上提交 |
纸质版——打印,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
《学位授予信息表》 (电子版+纸质版) |
电子版——网上提交 |
纸质版——导出,打印,签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纸质版——1份,复印件 |
学位论文——盲审稿 (电子版+纸质版) |
电子版——网上提交,应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否则,不接受盲审。 |
纸质版——统招2份,同等学力3份,打印提交,格式参见《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 |
9月-10月 |
|
新华社信息采集 |
同等学力人员、统招研究生自行到新华社采集 |
10月1日 -10月15日 |
预答辩 阶 段 |
预答辩 |
建议各培养单位组织 |
10月16日 -11月15日 |
盲审/准备答辩阶段 |
《评阅意见书》 |
由学校下发,对论文进行修改 |
《论文答辩申请书》 |
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 |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
《学位申请书》 |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
《聘书》 |
5份,答辩委员;各培养单位自制 |
《论文答辩评分、表决表》 |
5份,领取空白表格 |
11月16日 -12月3日 |
论文答 辩阶段 |
论文答辩公告 |
各培养单位公示 |
论文答辩抽查 |
由教学督导组抽查 |
12月4日-12月8日 |
申请学位阶段 (所有材料完成提交) |
《论文答辩评分、表决表》 |
5份,填写后提交 |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 |
2份,填写后提交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2份,填写后提交 |
《学位申请书》 |
2份,填写后提交 |
《申请学位简况表》 |
1份,打印后提交 |
学位(毕业)论文 |
电子版提交;博士还需纸质版3份 |
附:提交毕业和申请学位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材料,材料封面左上角铅笔标注学号,材料内容需要手写体的请用黑色签字笔、水笔进行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