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导 师 评 阅 阶 段:9月1日——9月20日
准 备 工 作 阶 段:9月21日——9月24日
提 交 论 文 阶 段:9月25日——9月29日
各单位整理汇总材料:9月30日——10月10日
预 答 辩 阶 段:10月11日——10月20日
盲审/准备答辩阶段:10月21日——11月19日
论 文 答 辩 阶 段:11月20日——12月2日
申 请 学 位 阶 段:12月3日——12月10日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2023年春季学期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 | 工作阶段 | 所需提交或领取的材料 | 完成工作及要求 |
9月1日-9月20日 | 导师评阅阶段 | 《导师评阅表》 | 请导师亲笔填写,由研究生提交学位(毕业)论文(盲审稿)时一并提交并上传研究生系统,否则不接收提交的论文。 |
9月21日-9月24日 | 准备工作阶段 | 课程成绩单 | 确认成绩完全,无缺失。 |
中期考核 | 确认提交完毕。 |
开题报告 | 确认提交完毕。 |
《备案表》 | 仅同等学力人员提交。 |
《专家推荐表》 |
9月25日-9月29日 | 提交论文阶段 | 科研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 电子版-网上提交。 |
纸质版-打印,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院部审核。 |
学位论文——盲审稿 (电子版) | 电子版-网上提交,应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否则不接受盲审。 |
9月30日-10月10日 | 各学院整理汇总材料 | 毕业和学位相关材料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本单位培养学生是否达到预答辩和学位论文送审条件,是否完成研究生系统审核环节。 |
10月11日-10月20日 | 预答辩阶段 | 《预答辩表》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点共同组织。 |
10月21日-11月19日 | 盲审/准备答辩阶段 | 《评阅意见书》 | 由学校下发,对论文进行修改。 |
《论文答辩申请书》 | 提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 |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 | 2份,领取空白表格(符合条件者)。 |
《聘书》 | 5份,答辩委员;博士研究生5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备。 |
《论文答辩评分、表决表》 | 5份,领取空白表格;博士研究生5份。 |
11月20日-12月2日 | 论文答辩阶段 | 毕业发表论文情况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学生是否在答辩前已发表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论文(论文录用通知),如未发表,不予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
论文答辩公告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答辩具体安排网上公示。 |
论文答辩抽查 | 由教学督导组抽查。 |
12月3日-12月10日 | 申请学位阶段 (所有材料完成提交) | 《论文答辩评分、表决表》 | 5份,填写后提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备案存档。 |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 | 2份,填写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辅导员。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2份,填写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辅导员。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 | 2份,填写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辅导员。 |
《学位授予信息表》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完成研究生系统审核所有环节后学生导出《学位授予信息表》,并打印、签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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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毕业)论文 | 提交至研究生系统,确保上传常规版和匿名版的学位论文为最终版(接受省级抽检),博士另外提交3份纸质版。 |
注:①提交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材料,材料封面左上角铅笔标注学号;②材料内容需要手写体的请用黑色签字笔、水笔进行书写,不能涂改。